刚刚,加多宝官方微信发布公告,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广告语纠纷案件的再审判决书。
判决书认定,加多宝在商标许可合同终止后,为保有在商标许可期间对红罐凉茶商誉提升所做出的贡献而享有的权益,将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的基本事实向消费者告知,主观上并无明显不当;在客观上,加多宝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原来的红罐王老吉改名加多宝凉茶了”广告语并不产生引入误解的效果,并未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白云山刚刚也发布了公告,称法院判决加多宝赔偿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王老吉公司共计100万元,驳回广药集团、王老吉其他诉讼请求。
来源 | 加多宝凉茶微信公众号,白云山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