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APP显示,近日,宗庆后弟弟宗泽后被强制执行6317万,关联案件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凯瓴嘉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宗泽后相关股权转让纠纷,执行法院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股权穿透图显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凯瓴嘉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大理宗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4.74%股份,后者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宗泽后,宗庆后任董事。
值得一提的是,大理宗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宗盛智能”)已存在多条被执行人信息,其中,因涉及与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该公司及宗泽后此前已被强制执行482万余元,并被限制消费。目前,宗泽后累计被执行金额超6799万元。
此前,娃茅因与茅台极度相似的包装和售价,被人指责碰瓷茅台;又因名中带有“娃”字,让人猜测娃哈哈是否将进军白酒行业。但娃哈哈于官网声明,未参与“娃茅”白酒的生产、销售、推广等任何活动,也未向该产品提供过品牌、企业名称等任何授权,该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与娃哈哈无关。
随后,娃茅酒业公众号发表声明称,娃茅酒业是由宗盛智能和杭州宗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杭州宗盛”)合资成立的一家企业。本次推出“娃茅酒”酱酒的经营行为与娃哈哈集团无关,且其从未使用“娃哈哈”名义宣传推广“娃茅酒”。
但值得注意的是,企查查显示,杭州娃茅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7月8日,注册资本32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酒制品生产、食品生产、酒类经营、食品销售等。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宗盛智能以及杭州宗盛共同持股,持股比例分别为70%、30%。
而宗盛智能的前两大股东分别为杭州宗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娃哈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这两家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分别为宗泽后和宗庆后。
去年3月,宗盛智能“小蓝罐”产品(一款气泡柠檬茶饮料)涉及经销商经济纠纷,娃哈哈也曾就此发声。
2022年3月31日,娃哈哈集团发布声明表示,其曾授权宗盛智能在“小蓝罐”产品上使用娃哈哈商标,该产品由宗盛智能研发,系宗盛智能旗下产品,并由宗盛智能许可中亚创投(杭州)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亚创投)总经销权。
“我司与宗盛智能为两家主体,宗盛智能独立自主经营管理,中亚创投作为宗盛智能的产品总经销商,其经济纠纷与我司无关。”娃哈哈集团在声明中表示。
随后,宗盛智能在其微信公众号上也发布声明称,“小蓝罐”为公司旗下产品,中亚创投为“小蓝罐”总经销商。在合作期内,公司均按照合同履行相关职责,收到的货款均已发货。不存在“收款欠货”行为。“小蓝罐”产品涉及的经销商经济纠纷问题,系总经销商中亚创投内部股东纠纷引发。公司已要求中亚创投尽快厘清自身问题,妥善解决相关问题及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