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夫山泉起诉山寨包装获赔30万!

据大众网消息,南阳光食品有限公司、济源市伊思源清真食品有限公司、沁阳市康源食品厂因生产、销售了四种名为“记忆果π”果茶饮料,农夫山泉公司认为三家公司产品包装与其“茶π”饮料包装高度近似,已经造成消费者的混淆或对两者的关联关系产生误认的程度,起诉要求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损失。


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30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农夫山泉公司的“茶π”饮料产品自2016年以来,已在国内具有了较高的商品声誉,成为了国内茶饮料的知名品牌,其特有的包装装潢具备一定影响力。将原告的“茶π”饮料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包装装潢相比较,从整体构造、颜色搭配、细节处理、瓶贴内容的表现手法等元素比对,两者在视觉上均相近似。


被告使用与原告产品近似的包装装潢,目的在于借助原告产品特有的影响力,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或认为其与原告存在某种特定联系,对原告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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