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中院23日消息,呼和浩特市中院于11月23日,对原审被告人刘成昆犯寻衅滋事罪上诉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呼和浩特市中院经审理查明,上诉人刘成昆唆使原审被告人邹光祥在明知没有客观依据且在未尽核实义务的情况下,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发布并被大量传播,经伊利公司明确告知系虚假信息后,仍不予删除,造成公共秩序混乱,其行为与原审被告人邹光祥构成寻衅滋事罪共同犯罪。
呼和浩特市中院23日消息,呼和浩特市中院于11月23日,对原审被告人刘成昆犯寻衅滋事罪上诉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呼和浩特市中院经审理查明,上诉人刘成昆唆使原审被告人邹光祥在明知没有客观依据且在未尽核实义务的情况下,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发布并被大量传播,经伊利公司明确告知系虚假信息后,仍不予删除,造成公共秩序混乱,其行为与原审被告人邹光祥构成寻衅滋事罪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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